
姓名: | 郑明夺 |
编号: | 202012003 |
所属单位: | 房山区文明实践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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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郑明夺,男,39岁,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石板台村人,霞云岭乡执法队队长。
2019年3月1日下午1点左右,霞云岭乡石板台村的2名学龄前儿童在108国道东侧的大石河主河道的冰面上玩耍,因天气逐渐转暖、冰面变薄,幼童们在没有成年人看护的情况下不慎踩碎冰面落水。恰巧郑明夺在附近,在得知消息以后,“必须尽快去现场,救人要紧!”——这个念头瞬间占满了他的大脑。当他赶到的时候,其中一个幼童已经在其家人的施救下被救出,但还有另一名幼童尚在水里,所幸孩子穿着羽绒服且因为体重较轻而没有完全沉下去,头部还露在水面之上。此处水面水深3米左右,幼童若是真的沉下去将必死无疑,听到孩子绝望的呼救声,他没有丝毫犹豫,迅速脱去外衣,上身只穿一件T恤衫,拽住村民给的一条绳子,跃入水中。经过郑明夺和村民的共同努力,他将孩子救上岸,自己我从水里被拖出,只能直挺挺的躺在冰上。虽然事情发生只有几分钟,但他的双臂和半侧身体有多处被碎冰划伤,低温刺激心脏导致的呼吸急促、身体麻木等症状持续了近一小时,由于在部队服役时留下的老寒腿的病毛病也再次复发,持续几天使用拐杖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