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 | 化解老年邻里纠纷,综治联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日期:2026-05-13

在办案中做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职尽责的使命所系。近日,房山区检察院推动多元化解,妥善办理了一起老年人之间因误会偶发的轻伤害案件。

 在某马路边,郑老太太经施工人员同意,将一些绿化施工废弃的下脚料捡到了自己的小推车里。

“这是人家施工用的,你怎么能拿?”路过的张老太太朝着郑老太太质问。

“这是人家给我的。”

“人家是谁?凭什么给你?”

“您是干嘛的?管这么多?” 

两名老太太就此事争吵了起来,张老太太越说越激动,把郑老太太的小推车踹翻在地,二人开始动起手来。张老太太将郑老太太推倒在地,造成郑老太太多处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就案办案是最简单的路径,但并不是最优解。案件双方均为老年人,简单作出司法审查结论,不仅无法化解双方心底的隔阂,还可能让矛盾进一步加深。实质性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实现办案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才是我们的首选。”房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辉如是说。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都已过古稀,同为一个社区的住户,基于此,检察官决定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房山区检察院主动与房山区综治中心、街道综治中心进行联动,搭建多元联调模式,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检察官先到被害人家中走访,了解伤情恢复情况,又与街道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向社区了解两位老人的生活和家庭情况,后协同人民调解员与当事双方及家属积极沟通。在检察机关、综治中心、街道平安办、司法所及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真诚沟通、互谅互让,初步达成和解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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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月,在某街道社区居委会,检察机关主持了双方和解协议签署会。检察官核实了双方和解的自愿性并开展释法说理,社区工作人员和区综治中心调解员由情入理,进一步对双方作耐心疏导。在三方见证下,张老太太向郑老太太诚恳致歉,两人现场签署、履行了和解协议。最终,房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张老太太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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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房山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近年来,房山区检察院针对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检调对接”机制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下一步,房山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履职办案传递司法温度,汇聚多方治理合力,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检察实践中焕发更强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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