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8-14

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根据通知精神和要求,拟全面启动我市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动群众推荐

根据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遴选推荐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类道德模范候选人。

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动员部署,发动本单位、本系统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按照属地推荐原则,向所在区域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择优推荐候选人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依照《评选表彰第届全国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择优推荐候选人。

1.凡符合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北京市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北京市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参评。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时代楷模”“北京榜样”,以及“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可优先推荐。其中,再次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参加评选的,应是受表彰以来保持荣誉并有新的突出事迹者;长年坚持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应是2019年以来有新的突出事迹者;见义勇为类别的,其见义勇为行为应是2019年以来发生、并经民政部门认定者;2019年以前去世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2.各部门、单位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应坚持优中选优,至少推荐人数1名。

3.各部门、单位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并报送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27日。

推荐材料包括:《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北京市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情况统计表》,每位候选人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一寸蓝底免冠彩照(像素不小于1M)和2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其中,推荐表、情况统计表、照片和文字材料,报送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道德模范是道德领域授予公民的崇高荣誉称号,各部门、单位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点,作为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精心实施,高效圆满完成各环节工作。

2.严格程序标准各部门、单位要要严格评选标准和工作程序,突出权威性先进性示范性,真正把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群众口碑好、社会影响大的道德模范推选出来;要对推荐材料认真把关,做到真实、准确、规范。

3.重在学习宣传以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为契机,紧密结合选树宣传“北京榜样”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的事迹,大力营造尊重、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的局面。

 

 

 

联系电话(传真):89350021

人:齐静静

   箱:wenming1021@163.com

 

 

 

附件:1.第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 

2.北京市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3.北京市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4.被推荐人事迹撰写要求及示例

 

 

 

 

房山区委宣传部

2021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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