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 | 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开庭了”,这堂 “开学第一课” 有点特别!
日期:2026-09-23“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起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在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

金秋九月,开学伊始。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长沟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走进长沟泉水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巡回审判,为长沟小学30余名学生带来生态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这也是房山法院在该公园设立生态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后开展的首场巡回审判活动。
在这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被告人刘某在2024年至2025年间,购买蓝喉歌鸲、红嘴相思鸟等,出售鹩哥等鸟类。经鉴定,涉案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3.05万元。被告人刘某认罪认罚。
“被告人刘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承办法官刘婷婷在生态法治教育基地敲下法槌当庭宣判。

一场直观鲜活的庭审,给学生们带来了沉浸式生态法治教育课堂,让他们真切感受到法律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零容忍”。
庭审结束后,刘婷婷走到学生中间。“生态环境保护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大家不仅要以身作则,爱护生态环境,还要化身法治宣传员,提醒身边人一起守护它。”刘婷婷娓娓讲述,鼓励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争做生态环境法典的小小宣传员和践行者。

随后,法官助理张迅铭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开展趣味互动问答。
“同学们,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几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学生们踊跃举手、争先恐后抢答。问答环节紧扣噪声扰民、野生动物保护、垃圾分类等生活场景设置题目,学生们结合生活见闻畅谈理解、表达想法,在一问一答中理解法律,真切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

房山法院将继续做实、用好生态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法治研学等活动,推动形成从惩治到修复再到预防的全流程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公众参与感,以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
